――2016舆情观察与思考③
本报评论部
理解了网络时代非同一般,社会面貌会变得年轻;而理解了网络与现实社会并无二致,时代思维会变得成熟
毋庸讳言,互联网已经成为舆情的最大集散地。而互联网公共生活这个子集,也正以加速度不断接近全社会公共生活的全集。
21年前,北京中关村大街立起巨幅广告牌:“中国人离信息高速公路有多远?――向北1500米”。时至今日,我们不仅早就驶入“高速路”,更在加速前行。网络高速路上,能否清晰分配“路权”“责任”,能否树立更显眼的指示牌和界碑,决定着公共生活的秩序和品格。
如果说河流奔腾靠地势高低落差是规律,以河岸约束控制流速就是规则。对于网络“新集体生活”,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规律无可抗拒,规则也不可或缺。的确,小如微信群,一旦乘以8亿多用户,即便是“封闭式”的朋友圈,也有海量受众。这就决定了公众与监管者都不能“躲进小楼成一统”。今年,一份“群成员违法群主要担责”的判决,让微信群主“有压力”,而“快播案”的判决则让更多人认清:技术可以中立,行为却可能剑走偏锋。
在某种程度上,理解了网络时代非同一般,社会面貌会变得年轻;而理解了网络与现实社会并无二致,时代思维会变得成熟。一年来,现实中的法律规则正用比以往更短的时间向新领域漫溯,公共生活的“经纬线”不断确立,界定着这个时代的公序良俗。恰如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在《2016年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中所指出的,网络平台对公共生活的影响需要依法制约。
显然,公共舆论的判断力不能被新产品、新平台牵着鼻子走,而公共治理的方向则应该尊重民意。这一年中,魏则西事件催生了“魏则西条款”,我们见证了国家工商总局第一次将“付费搜索广告”定义为互联网广告;快播案网络直播破除了“技术无罪”的迷思,“守护技术创新初心”的社会意识在深化;几起侮辱英雄名誉案中,法庭一锤定音,英雄名誉权背后的言论是有边界的;网上订餐平台黑作坊入驻被接连曝光后,各方都在推动订餐平台的职责从资质等形式审查向经营情况的实质审查过渡;面对公众对电商删除差评、泄露隐私的集体吐槽,电子商务法草案正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民意与法律的交响,构成了2016年互联网公共生活的法治底色。
不难发现,各大互联网平台承载舆情喜怒哀乐,也难免偶有失控、稍显混乱。个人固然不能免责,但平台也无法靠怪罪公众无“方向感”而脱责。仅从支付宝“圈子”上线引发的争议看,经过20多年锻炼的中国网民,虽或多或少还在抱怨互联网规矩束身,但正是他们,不自觉地熟练掌握规则的逻辑,呼唤规则的治理,叩问技术的伦理,对照法律看问题,面向监管找答案,让行为越界的互联网巨头屡陷“危机”。从这个角度看,各大平台与其说是在应对监管者,不如说是在应对它们的“上帝”,是在回应时代的新要求。
舆情背后是“事情”,舆情对公共生活的关注,必然会从互联网平台延伸到现实平台。无论关注魏则西,还是医患关系,又或者是个人信息泄露,公众的问题是技术之外的生命权、安全权、隐私权,是现实生活场景中的普遍正义,这就需要治理的逻辑向生活更广阔的腹地延伸。
同样是关注热点,这几年来的一个变化是:公共事件日益变成法治事件,舆情对热点问题的关注中,情绪的表达、信息的搜集之外,法治的思考、制度的诉求有了更重的分量。这样的趋势,体现在对毒跑道事件的持续关注中,也出现在对山东疫苗案的拷问中,体现在对聂树斌案的热议中,也彰显在对电信诈骗案法治出路的求索中。那些不断深入的观点、表达,聚焦成有建设性的“光束”,对接着公共治理最前沿的议程,倒逼出更深领域的法治进程,照亮了公共生活的更多角落。
回头看, 2016年网络公共生活中一个有影响力的收尾,或许是罗尔事件。从故事的开始看,它只是现实生活中众多募捐的一个;从故事的发展看,它演变成新媒体时代关于个人行为边界的激辩;而从故事的结尾看,它又趋向于这样一种共识:公共生活不应以网络技术为壁障,而要有更清晰成熟的规则实现自定义,去安放善心,去实现善治,抵达“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